吉林市,土名船厂。 此地早在唐虞时代为息慎地;夏至周为肃慎地,是肃慎系 的纯满族根据地。两汉时期属玄虽郡的上股台;晋时为扶余 隶制王国属地的东境和高句丽的东北境;北魏时为勿吉及 句丽的东北境地;隋至唐初属白山粟末殊揭;后属渤海王 的谏州之地,是一座素以高句丽、渤海国文化自居的古城 。辽时属宁江州;金时为上京会宁府的南境、海兰格的西 境、东京成平路的东境。元时属于辽阳行省开元跌的咸平 ,后为海西辽东道所辖。明初,于此地设置乌拉河卫,明 本地区大部属扈佬族的乌拉部和辉发部,小部为白山国的 音部所据。清初,在东北(奉天、吉林、黑龙江、伊梨) 地设置将军及副都统。吉林将军全称为镇守吉林乌拉等处 军,最初设在宁古塔(今宁安)。宁古塔当时是驻防军事 镇,顺治十年(1653年)改宁古塔驻防官为宁古塔昂邦章 ,康熙元年(1662年)又改昂邦章京为镇守宁古塔等处将 。康熙十年(1671年)移副都统一人,驻吉林,康熙十二(1673年)开始建吉林乌拉城,康熙十五年(1675年)宁 塔将军移驻吉林乌拉城。统帕满汉八旗。雍正四年 .1726年)于吉林乌拉设置永吉州。隶属奉天府,乾隆十二 。(1947年)改永吉州为吉林厅,设理事同知,置于吉林将 着下.光绪七年(1881年)升为直隶厅,光绪八年(1882年)改为吉林府,光绪三十三年(1907年)实行“行省”制以 后,撤销将军副都统,改设吉林巡抚,往吉林城。民国二年 (1913年)废除“府”制,改为“县”制,吉林府改为吉林 县,隶属吉林省吉长道。民国十七年(1928年)于县政内设 吉林市政筹备处。民国十八年(1929年),东北政务委员会 成立,废道制,县归省直辖,本县直隶吉林省为一等县,同 时,因省、县同名,改为永吉县。伪满洲国成立之初,仍承 旧制,康德元年(1934年)十二月,伪满洲国改行帝制后, 实行省制改革,将东北划分为十四省,吉林省公署设置于 此。康德三年(1936年)四月将永吉县的部分行政区域析出, 施行吉林市政,吉林市由此成为吉林省的中心都市,康德八 年(1941年)五月,将地跨江南、江北的大屯、黄旗、丰 满、九站等地划归吉林市管辖。东北光复后实行地方行政机 构改革,民国三十六年(1947年)六月五日正式公布东北新 省区方案,将伪省合并为九省,即辽宁、安东、辽北、吉 林、松江、合江、黑龙江、嫩江、兴安等省份,吉林市仍为 吉林省省会所在地。全国解放后,划东北为三省,吉林省省 会由吉林市移至长春。
吉林市经历了极其漫长而复杂的历史,就其名称来说就 有吉林、鸡林、几林、吉临、鸡陵、船厂等称谓。吉林系满 语“吉林乌拉”的简称.据《吉林通志》记载:“国语 (注:清政府将满语称为国语)吉林谓沿,乌拉谓江,其曰 吉林者从汉文而省也”、因此地位于松花江沿岸,政含有沿 江都市之意。吉林曾经称为鸡林,相传很久以前,这里森林 茂密,人迹罕至,野鸡甚多,故称此地为野鸡林子,简称鸡 林。几林、吉临、鸡陵之称,皆为音似字异,均为吉林的谐音。
土名船厂的由来,是因为明、清两代曾在这里造过船。 明代造船是在距今五百多年前的永乐、洪熙、宣德年间,明 朝政府为了经略东北。加强与黑龙江口奴尔干都司的联系, 曾派辽东都司都指挥使刘清,率兵于今吉林市郊江南公社阿 什大队松花江畔造船,现有阿什哈达摩崖石刻为证。清代造 船是在距今三百年前的顺治、康熙年间,清政府为了防御沙 俄对我乐北的入侵,曾在吉林城西门外松花江畔造船,此后 又于吉林设水师营,今日吉林市船营区就承袭了当年“船 厂”和“水师营”的名称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