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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河口市(原海龙县)地名由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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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4-05-12 09:08:33

  梅河口市(原海龙县),人民政府驻梅河口镇,旧名海龙府,土名龙城。

  此地远在唐虞时代属息慎氏地;商、西周、春秋属肃慎氏地;战国为秽发部;秦为辽东郡;汉晋属玄菟郡;南北朝时为高句而所据;隋为挹娄国的属地;唐五代属渤海长岭府,营州道;北宋、南宋曾为东京道回霸部和咸平府;金属回帕里;元为辽阳行省开源路斡盘千户所;明为奴儿干都司海西女真渚冬河卫;清康熙十六年(1677年)将此地辟为禁区,作为清朝的狩猎地。从此,此地荒芜二百余年。后来流民私自潜入开垦,光绪四年(1878年)盛京将军增岐奏请政府,核准开放围场,并於光绪六年(188O年)在海龙设厅。同二十八年(1902年〕升为海龙府,隶属奉天省所辖、民国二年(1913年)二月废府,改为海龙县,这时东北实行省、道、县三级管理制,本县隶属奉天省东边道所辖。民国十八年(1929年)东北政务委员会成立,废道制,县归省直接管辖,划东北为四省,本县隶属辽宁省所辖,为一等县;伪满大同元年(1932年),公布省公署官制,划东北为五省,本县隶属奉天省所辖为乙类县;康德元年(1934年)十二月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,东北分十四省,海龙县隶属奉夭省所辖;康德八年七月东北设十九个省时。海龙县划归四平省所辖;1945年东北光复后,民国三十六年(1947年)六月五日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,改东北为九省,将海龙县划属安东省所辖。解放后划东北为三省,此县又划归吉林省管辖,沿续至今。

  海龙地名的由来,说法不一,据《沈故》、姑今地名大辞典》记载,“海龙”是由县治北门外九龙口处的李海龙之墓而得名。传说这个墓是高句丽时代的五个陵墓之一;其二,“海龙”为“哈达”之音转,传说明代曾有过“哈达部”,“哈达”满语,即山峰之意;其三,“海龙”地原榆树较多,故名“榆树城”满语发音为“海兰霍吞”,“海龙”乃“海兰”之为也;其四,据《满州地名考》及其有关资料记载:海龙是一种水生动物,是属于两栖动物,它的形体好象水獭,(一说水獭别种),传说海龙这个地方在很早以前,由于地势低洼,沼泽丛生,盛产海龙。以后便留为地名。经海龙县地名办考证认为此种说法最为可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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