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白朝鲜族自治县,县人民政府驻长白镇,土名塔甸。
此地早在远古时代属挹娄地;北魏属勿吉地;唐为韩揭之粟未部所据;明属建州卫地。因县北长白山为女真发祥地故清代将此地列为重祀之地;光绪三十二年(1906年)因此地接朝鲜边境,设置长白府(《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》记载,光绪三十三年设府,《满州帝国地名辞典》记载:光绪三十四年设府)。民国二年(1913年)废府改县,民国三年(1914年)六月划属奉天省东边道所辖;民国十八年(1929年)东北政务委员会成立,废道制,改奉天省为辽宁省,此县隶属辽宁省所辖,为二等县。伪满大同元年(1932年)公布了省公署官制,确立东北为五省,此县属奉天省,为丙类县;康德元年(1934年)十二月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,东北划为十四省,此县划属安东省所辖;康德四年(1937年)七月一日实行第二次地方行政机构改革,东北划为十六省,此县划属通化省所辖;民国三十六年(1947年)六月五日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,将东北划为九省,又将此县划归安东省所辖,全国解放后,划属吉林省,1958年9月17日成立了长白朝鲜族自治县。
长白地名的由来,是以县北的长白山而得名。远在周秦以前,长白山称为不咸山,汉朝时叫单单大岭,魏朝称盖马大山,后魏称徒太山,唐朝时叫太白山,到了金代始称长白山.清朝时,满语称长白山为“果勒敏珊延阿林”,“果勒敏”满语是长的意思,“珊延”是白的意思,“阿林”是山的意思。 |